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昆明盤龍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
近年來,昆明市盤龍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上不斷探索創新,健全規范區、街道、社區三級區域化黨建聯席會議機制,構建“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小區(庭院)黨支部—黨員樓棟長—黨員中心戶”組織體系,統籌抓好黨建引領、監測監督、公共服務、社會安全、城鄉治理、宣教動員等重點工作,把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切實維護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據介紹,盤龍區青云街道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黨建為根 法治為本 協商議事解民憂”被列為全國社會治理創新案例,盤龍區先后兩次被民政部評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城區”。
建立“2+3(1)+N”實體化運行機制,形成風險隱患調處整體合力
盤龍區探索建立“2+3(1)+N”實體化運行機制,以此形成風險隱患調處整體合力。“2”指街道政法委員、擔任街道副職的派出所所長;“3(1)”指街道綜治辦(中心)主任、派出所副所長、司法所所長、(派出法庭庭長);“N”指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基層資源力量。
由“2”統籌調解資源,“3(1)”全員參與,整合”N”方面力量,形成“七個閉環”,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突出社會治安問題整治等一體推進。
2024年以來,盤龍區共排查發現“六類風險隱患”210起,成功化解197起,調處成功率為93.8%。
高效推動“四中心”融合,建強矛盾糾紛調處平臺
整合社會治理資源,依托區、街道、村(社區)三級綜治中心,融合信訪接待、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和網格化指揮(服務)中心各項職能,實現12個街道實體融合、105個村(社區)機制融合,融合率達100%。
搭建區級、街道“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平臺,實現街道、社區(村)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著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群體服務管理等重點工作。
2023年以來,盤龍區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調解糾紛5586件,成功化解5583件、成功率99.9%。同時,用好“調解+普法”工作模式,矛盾調解普法率達100%。
推動“綜治網格+警務網格”“雙網”融合,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精細化水平
為健全完善與新型城鄉社區治理相適應的社區警務機制,盤龍區建成105個社區警務室,與105個三級網格、599個四級網格、1129個五級網格全面契合;社區民警中隊建制在社區辦公,社區民警進入社區(村)“兩委”,154名專職社區民警、308名社區輔警全部下沉基層網格,開展基礎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社區秩序維護等工作,實現社區民警由“下社區”向“在社區”“知社區”“融社區”轉變,做到“警在格中走,事在格中辦”。
2024年以來,盤龍區全量刑事、治安警情、電詐立案和損失金額同比分別下降。
探索創新“三有”工作法,有效預防化解因心理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針對心理問題隱蔽性強、難以及時發現、較易引發個人極端案(事)件的情況,盤龍區在青云街道創新推行“三有”心理疏導解紛工作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消除在萌芽,相關做法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
多措并舉,隱蔽問題有人發現。盤龍區整合黨員、社區能人、“法律明白人”、樓棟長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定期分析研判、跟蹤回訪、動態管控。多點發力,遇到問題有人反映。線上線下相結合,為孤寡失獨老人、心智障礙青少年家庭等提供“一對一”心理咨詢及幫扶服務。搭建心理咨詢服務實體平臺,由法官、檢察官、醫生、心理咨詢師每月集中“坐診”,摸排矛盾、研判矛盾、疏導矛盾。建成區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中心,組建“管理+服務+專家+專業志愿者”隊伍,構建“全鏈條一體化”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多管齊下,受理問題有人解決。以綜治中心為載體,整合矛盾糾紛調處和心理疏導資源力量,將糾紛調解與心理服務同步進行,做到事結心順。
2020年至2023年,青云街道刑事案發數下降15%,重點群體違法犯罪數下降73%,突出矛盾糾紛總量下降38%。
(據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