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以改革“小切口”探索基層治理“新路徑”
近年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搶抓省委省政府對鄉鎮明責賦權機遇,以整合基層審批服務執法應急救援力量改革為抓手,扎實推進全州鄉鎮“一張清單明權責、一顆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一體協同強治理”的“四個一”改革,實現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基層治理有效果,以“改革之力”夯實“基層之治”。
明權責,完善鄉鎮職能職責體系
全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向鄉鎮賦權擴能工作安排,以“一鄉鎮一清單”模式推進鄉鎮明責賦權擴能改革。依法將國家和省級法律法規規定的82項、楚雄州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的26項法定職權事項賦予鄉鎮全面承接,形成108項《楚雄州鄉鎮行政職權基本目錄》。按法定程序將部分縣級部門行政職權賦予鄉鎮,全州103個鄉鎮全面承接共性目錄清單中行政職權105項,在可選目錄清單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1—37項行政職權承接,全州103個鄉鎮平均承接賦權事項135項。
建立賦權事項動態調整機制,一年一次對賦權事項按程序進行摸排、評估、動態調整,形成“監督+評估+動態調整”模式加強監管,確保鄉鎮權責清晰運行順暢、賦權有效精準。目前,全州103個鄉鎮已完成第一批動態調整工作,共動態調整事項1036項,平均每個鄉鎮調整10項。全面厘清鄉鎮與縣市職責邊界,實行鄉鎮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制度,建立健全鄉鎮職責準入制度,健全完善鄉鎮職能職責體系,有效解決鄉鎮履職錯位、越位、缺位等問題,切實為鄉鎮“松綁”“減負”提效能。
建隊伍,著力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針對基層執法權責不清、多頭執法,執法“缺位”“越位”,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管不好等治理盲點,以及基層救援力量薄弱、設施重復建設、資源分散、信息脫節、防災減災任務繁重等問題,每個鄉鎮組建不少于5人的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執法日常工作,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一體統籌,一體執法,做到管執分離、綜合執法,推動基層治理更有力。
按照不增加人員編制、不增加經費投入、不增加基層負擔的原則,整合鄉鎮安監、林草、消防、水利、氣象防雹等人員,分散在政法、消防、林草等10條線鄉鎮末端經費,分散在應急、消防、氣象等部門的防火防汛防雹應急處置裝備,組建規模不少于15人鄉鎮綜合應急救援隊,構建“綜合執法+應急救援+基層治理+服務發展”一體協同工作機制,推進隊伍“一隊多用、一專多能、一崗雙職”建設,打造具有執法隊、搶險隊、救援隊、巡防隊、服務隊、宣傳隊“六隊一體”綜合治理力量,達到陣地合建、人員合用、物資共享的“1+1+1>3”末端治理效果,實現鄉鎮就近快速處突應急救援,推動基層治理齊抓共管。
成立綜合行政執法隊、應急救援隊以來,通過整合資源,創新運行機制,集鎮私搭亂建、農貿市場“臟亂差”、集鎮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農村住房違建、村組污水亂排亂放、節慶活動秩序混亂、森林和民房火災頻發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事后處罰逐步向事前監督轉變,對違法行為防早打小,構建高效、公正、文明的行政執法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隊、應急救援隊逐漸成為基層治理的服務平臺、違法案件的消防站、群眾生命財產的守護中心、群眾辦事的流水線、政策法規的宣傳部、矛盾糾紛的調解室、鄉風文明的倡導員、服務基層群眾的橋梁。
優服務,聚焦群眾關切改革惠民
針對基層群眾辦事進多門、跑多次、跑得遠等難題,以問題為導向,全州103個鄉鎮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實行審批服務場所集中、審批服務事項集中、審批服務力量集中,村(社區)均設立了便民服務站,受理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民生服務事項,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務,解決群眾煩心事。將鄉鎮行使的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事機構、辦事人員統一集中到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辦公,實現審批服務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跑一處”。
立足企業和群眾需求,動態調整公布鄉鎮、村社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精準編制“一看就懂”的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精簡內流環節。將功能單一的窗口優化升級為綜合性服務窗口,實行“前臺+后臺”快捷辦公模式,審批服務“一站式”。改革前辦個老年證都要往縣城跑,現在家門口就可以辦理。老百姓建房子,以前需要往返多次跑、多處跑,而現在只需要提交書面申請,鄉鎮就會按照工作流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宅基地審批、規劃審批、公示、辦證。
強保障,賦能基層提升治理能力
針對基層資源稀缺、資源不足、需求與供給不匹配等問題,全州整合各級各部門資源,大力推動人力、財力、資源向鄉鎮下沉,強化審批服務執法救援機構順暢運行保障力度,全州103個鄉鎮實現“有集中場所、辦事機構有編制人員、工作有經費保障”,基層“小馬”逐步實現“有料吃”、“長得壯”。
人員編制下沉,統籌371名編制下沉到103個鄉鎮,用于補充鄉鎮執法及救援等工作力量。執法力量下沉,建立派駐機構干部統籌管理辦法和考核評價辦法,明確派駐鄉鎮的各類執法隊伍統一由鄉鎮黨委、政府指揮調度,保證下沉的執法力量鄉鎮能夠管得住、用得好。經費支持下沉,州財政下達20個擴大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重點鄉鎮工作經費200萬元。下達“四個一”改革夯實基層治理基礎工作專項經費1030萬元,10縣市配套下達103個鄉鎮改革工作經費756萬元,用于103個鄉鎮開展“四個一”改革工作所需裝備采購、業務培訓、外出執法、救援保障等支出。執法車輛下沉,永仁縣采取縣財政統一采購的方式為7個鄉鎮配備了執法專用車輛,祿豐市采取從市級部門連車帶編劃轉的方式為14個鄉鎮配備執法專用車輛,其他8縣市采用鄉鎮在目前使用的公務用車中指定一輛作為綜合執法車輛保障。業務幫帶下沉,建立健全縣級有關部門指導鄉鎮開展審批(服務)、執法、應急救援等工作的包保指導幫帶監管制度,不斷提高鄉鎮審批(服務)、執法、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從縣市賦權部門選派業務骨干到鄉鎮駐點手把手指導幫帶鄉鎮開展業務,提升鄉鎮賦權事項承接能力,如永仁縣派出17名業務指導員蹲點鄉鎮開展“傳幫帶”業務指導3個月的方式提升鄉鎮對新業務的履職能力,元謀縣采取鄉鎮選派骨干到縣級行管部門跟班學習的方式提升事項的承接能力。同時,在人才、裝備、技術、網絡端口等方面給予鄉鎮履行相關事項權限支持和保障。
強化培訓提升鄉鎮承接能力。各縣市制定實施《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前期、中期、后期培訓方案》,根據鄉鎮實際需要每季度對鄉鎮開展一次審批(服務)、執法、應急救援等相關業務的培訓,采取“綜合培訓+業務培訓+專項培訓”、跟崗培訓、“點對點”專項培訓、下派指導等方式,不斷提升鄉鎮干部業務能力,全州分批分層組織開展綜合業務和實操培訓565場8431人次。
集中開展行政執法實操培訓,各賦權部門圍繞賦權執法事項,將基層治理中頻發的違法案件以視頻、教材等形式制作成典型案例,供各鄉鎮參考學習。鄉鎮結合工作實際,梳理上報一批違法線索,縣市賦權部門成立了由分管領導帶隊的指導組深入到鄉鎮一線開展“面對面”“手把手”“一對一”的現場教學,持續做好執法事項實操培訓,輔導基層人員開展執法,現場教會鄉鎮執法人員開展執法,確保鄉鎮執法事項賦權“接得住”“會執法”。
(據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