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意見》 鼓勵行業協會及公益力量積極參與 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
■本報記者 皮磊
據文化和旅游部網站消息,日前,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開發銀行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該《意見》的出臺是為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的“啟動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以文化產業賦能鄉村經濟社會發展。那么,推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具體應怎么做?《意見》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
文化引領、產業帶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統籌優秀傳統鄉土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文化賦能作用,推動文化產業人才、資金、項目、消費下鄉,促進創意、設計、音樂、美術、動漫、科技等融入鄉村經濟社會發展,挖掘提升鄉村人文價值,增強鄉村審美韻味,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煥發鄉村文明新氣象,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
農民主體、多方參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鼓勵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加強對鄉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建立有效利益聯結機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強化政府引導、扶持和服務職能,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以重點產業項目為載體,促進資源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科學規劃、特色發展。立足各地資源稟賦和區域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提升規劃水平、設計品質、建設標準,防止盲目投入和低水平、同質化建設,避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保護好村落傳統風貌,推動鄉村經濟社會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發展。
《意見》要求,到2025年,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有效機制基本建立,匯聚和培育一批積極參與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企業、機構和人才,推動實施一批具有較強帶動作用的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重點項目,形成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特色文化產業品牌,建成一批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文化產業特色鄉鎮、特色村落,推出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典型范例。優秀傳統鄉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鄉村文化業態豐富發展,鄉村人文資源和自然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鄉村一二三產業有機融合,文化產業對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帶動作用更加顯著,對鄉村文化振興的支撐作用更加突出。
此外,《意見》明確了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重點領域,包括創意設計、演出產業、音樂產業、美術產業、手工藝、數字文化、其他文化產業、文旅融合等八大領域。同時,《意見》也列出了推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政策舉措,包括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建立匯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機制、加強項目建設和金融支持、統籌規劃發展和資源保護利用。
其中提到,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制定政策舉措,建立有效機制,引導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企業家、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開辦藝術類專業的院校師生等深入鄉村對接幫扶和投資興業,帶動文化下鄉、資本下鄉、產業下鄉。
在組織實施層面,《意見》提出,地方各級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和國家開發銀行各級機構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協同,協調各方力量,統籌各類資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實推進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工作。
《意見》還強調,鼓勵文化和旅游領域智庫、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及各類公益組織、公益基金等積極參與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工作。